一、编制目的
在《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5-2035)》的发展思路中明确提出,立足自身资源优势,充分利用丰富的水、风、矿产等资源,大力推进资源型产业开发,重点推进“两电、两矿”产业建设,将连州市建设成为清远的能源基地。连州龙坪镇、星子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地区风能资源的利用,优化地区电源结构,促进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。
为了推动连州龙坪镇、星子镇100MW风力发电项目落地实施,推进“两电”产业建设,需尽快编制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,为下一阶段开发建设提供规划依据和建设指引。
二、规划依据
本规划的主要依据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(2019修正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(2019修正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(2019修正)、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》(2006)、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》(2013)、《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》(2014修正)、《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》(2011)、《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指引》、《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》、《城市绿线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黄线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蓝线管理办法》、《城市紫线管理办法》、《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5-2035)》、《连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10-2020年)》、《连州市国土空间规划(2020-2035)》在编、《风力发电场设计技术规范》(2007)等相关法律、法规和规划。
三、规划范围
本次规划范围位于连州市星子镇赤塘村,西侧邻近G107国道,面积10000.05㎡(15亩)。
四、规划原则
(1)协调发展原则
规划力求从连州市的角度,统筹整理,充分考虑与用地、基础设施、交通等方面协调,以保证此规划在更大区域范围内的科学性和合理性。
(2)公平性原则
秉承公平性原则,落实地块建设内容和开发强度,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。
(3)可持续发展原则
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,节约集约用地是城乡规划的一项重要基准,通过释放土地资源价值潜力,提升城镇功能,实现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、环境效益的多赢格局,实现人、自然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。
五、功能定位
根据《连州市城市总体规划(2015-2035年)》的发展思路,明确将连州建设成为清远能源基地,并对市域内重点发展城镇提出大力发展能源工业、资源型工业、特色农业等城镇职能要求。规划范围位于连州市东北地区的重点发展城镇星子镇,风力发电项目升压站的建设,有利于改善地区能源结构,对星子镇能源工业和资源型工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。
本次规划区的功能定位为:风力发电项目配套设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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